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再答Catherine

20/10/2006

非常感謝Catherine的評論,我很高興能夠心平氣和地跟你一起用一種理性的思維方式來繼續探討這個問題。
以下是Catherine的留言原文:
Catherine
我并没有赞同官方完全禁止的意思,只是觉得也不能这样让一些人无限制的无聊下去,即使是网络,也需要监管,只是中国政府向来喜欢一刀切,因为这样比较好管理。我只是希望大家在看到大家一些自由似乎受到限制的时候,也看到恶搞确实对一些孩子产生不良的的影响,我看电视上,孩子们对于传统的语言优美的唐诗的恶搞,我颇觉痛心,美丽的东西被糟蹋了,不是吗?只是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应该想得更为周到些罢了。
20/10/2006 8:49

下面是我個人的看法和觀點:

如果你也同意人的言論應該是完全自由的,那麼為什麼不能讓那些有權利惡搞的人繼續惡搞呢?我們(或政府)又憑什麼來限制那一部分人的言論自由呢?
限制言論本身就是一種根源上的錯誤,因為沒有任何人有權利根據自己的好惡來定義別人的言論是好是壞,是不是有害,更沒有權利去限制誰的言論。這件事情最糟糕的關鍵就在於,一部分人(以及我們的政府)認為可以因為「惡搞者」的行為是「無聊的」,所以就應該制止,應該「管理」(誰有權利「管理」別人言論的權利呢?),這實際上是在用一種「上位者」的姿態來蠻橫指摘和限制別人應有的權利,卻沒有保護到「被管理者」的權利。每一個社會都會有「主流文化」和「非主流文化」的同時存在,並且不能理解或不贊同非主流文化的人很可能是大多數,但是,卻不能因此就剝奪了「小眾」的權利,所謂「多數人的暴政」指的就是這種看似「合理」卻泯滅了「人人生而平等」原則的現象。

換一個角度來說,如果「惡搞者」們十分厭惡官腔十足的領導人演講,難道他們就有權利要求「禁止」這些他們不喜歡,另外很多人也不喜歡的言論方式嗎?要讓這個社會盡可能地實現人人平等,首先要保護的是弱者(或曰弱勢群體)發聲的權利,而不是站在強勢者的角度上試圖「替所有人」維護一個所謂「合理」的媒體輿論環境。沒有人有權替其他人做出選擇的,尤其是在公共事務方面。

至於你提到的另一個問題,即「惡搞」對於優美的傳統文化造成所謂「污染」,我也有不同看法。首先,所謂的「惡搞」,我們如果先擱置個人好惡,用一個中性一點,客觀一點,也不那麼貶意的定義來理解,應該可以算是「舊元素,新組合」,那麼這其實是ㄧ種創意,須知,廣告學上對於「創意」二字最精闢的詮釋,乃正是這「舊元素,新組合」六字!何況我們如何來為「惡搞」和「創意」做分際?怎樣程度算「惡搞」,怎樣程度又算「創意」呢?

而你所提到的「對孩子帶來不良影響」,我們全面一點來看,世間萬事都有其兩面效果,「孩子們」也並不是生活在一個真空的環境裡面,如果我們擔憂某些事情可能帶來的影響,那麼我們需要做的,是首先讓他們同時看到事物的兩個方面,然後再思考怎麼用一種同樣能夠讓孩子愉快接受的方式來分析這些方面的不同,讓他們能有一個全面認識,最後自己做出判斷,而不是替他們屏蔽掉所有我們認為「不好的」和「不對的」東西--如果我們這樣代勞,不僅是對信息傳播者及接收者的雙重不尊重,同時也讓孩子們被迫失去了自己做判斷的權力,不是嗎?

所以,我對「惡搞」的看法是,社會上應當容許各種不同聲音的自由傳播,更應當鼓勵各種不同觀點的自由辯論(就像我們現在在討論一樣),而不是通過政府手段,或透過主流民意對非主流的壓制,來維護一個僵硬而無活力的社會。

Btw,京劇裡丑角形象的七品芝麻官,那些荒誕可笑的言語和行為,難道不也算是對於現實世界的一種惡搞麼?網絡小說《悟空傳》和《此間的少年》難道不是對《西遊記》和金庸武俠小說的惡搞?《西遊記》難道不算對傳統佛教道教故事的惡搞?...如許林林總總的創作,難道都應該禁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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