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答Catherine的評論

19/10/2006

前幾天,我在space上轉載了一則評論/批判中共禁止「網絡惡搞」的文章,網友Catherine留言提出異議,認為不能苟同「惡搞者」的趣味,所以對「反對禁止惡搞」的言論亦不贊同,留言原文如下:

Catherine也许我是个一本正经的人,我不喜欢恶搞,我觉得无聊,各国文化不同,我一向不觉得中国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民族,你又何必拿别的国家的现象来对比,我们就一定要跟他们一样吗?也许话题有点远,可我真的觉得,有些东西,真的没有可比性26/9/2006 14:03

本人認為上述這種觀點很不恰當,有必要表達一下我自己對於這個話題的看法,因此回覆如下:

考拉不喜欢是一回事,政府禁止是另一回事韩寒这次说得有理:我可以不同意你的恶搞,但是我誓死捍卫你恶搞的权利不能因为一部分人不喜欢某件事,就禁止所有人做某件事;就像不能因为穆斯林不吃猪肉,就禁止全世界人吃猪肉一个道理19/10/2006 21:43

如果一個國家的公民,被管束了幾十年的自由,灌輸了幾十年的官場腔調,就自願放棄了開口的權利,並以同樣標準來束縛其他人的權利,從而成為威權政體的幫兇,這才是最讓人心痛的悲哀。

以下轉載一則來自BBC中文網的文章,劉曉波先生作為中國著名的媒體撰稿人及異見人士,在這個問題上的見解相當犀利:

劉曉波:民间"恶搞"对官方"正搞"
自党魁胡锦涛颁布道德新训诫"八荣八耻"以来,"六. 四"后一直纵容文化娱乐化的官权突然转向,以遏制"不正之风"为借口,开始对文化市场进行大规模整肃,意识形态衙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文化禁令。

最近,广电总局开始整顿家庭伦理剧,凡是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的电视剧,将被逐出黄金档。此前,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和广电总局先后禁止过主持人的方言腔和港台腔,禁止过国外动画、涉案剧和古装剧,禁止过网络视频短片; 2005年火爆海内外的"超女",虽然未被全禁,但也遭遇了诸如年龄、评委、内容和形式的多项限制。

针对兴起于网络的"恶搞",广电总局将颁发互联网视频的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人在互联网传播包括短片的视频节目,都必须接受广电总局的监管。为了给该条例的出台造舆论,8月10日,中央级喉舌《光明日报》已经在举办"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谈会",邀请诸多御用专家围剿"恶搞"。与会专家冠冕堂皇地声言:"对严肃保有敬畏,对崇高保有敬意,这是一个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的体现,尤其在未成年孩子心中,不能让崇高感沦丧,立法对'恶搞'等行为进行规范非常必要。"

官权意欲禁止"恶搞",与网络怪才胡戈自创的网络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有关,该片以调侃的方式批评电影大片《无极》。当然,在网络"恶搞"中,既有极具才华、富于智慧和思想深度的幽默,也有非常肤浅、不负责任的宣泄。胡戈的"恶搞"是前一类的上品,充分体现了网络平台对国人的精神创造力的挖掘和激发。

胡戈具有真正的游戏精神和不错的网络技术,他把严肃的问题意识融入搞笑之中,视觉形式上颇有创意,"馒头血案"真好看,也真让人笑。所以,一上网,就受到广大网民的热捧,自然也引起名导陈凯歌的强烈反弹。小人物胡戈和大导演陈凯歌的PK,甚至演变为对簿公堂,一时间变成最火爆的文化热点,胡戈也在一夜之间变成网络名人,他的"粉丝"甚至超过老名流陈凯歌。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官权对"恶搞"封杀,今日民间不再是听话的羔羊,而是敢于说"不"的逆子,网上的主流声音是声援民间"恶搞"而反对官权的禁止"恶搞"。 反对的主要理由是:1,从国民权利的角度讲,网络恶搞属于言论自由,禁止恶搞是践踏言论自由;2,从社会效果上看,恶搞的主流是挑战霸道的权威,颠覆官方正统,解析伪崇高谎言,是寓教于乐的思想启蒙,对中国文化的进步是利大于弊。

处于"恶搞"旋风中心的胡戈先生也不再沉默,继他的短片"馒头血案"风靡网络之后,他反抗官权的网文《恶搞的社会危害性远小于正搞》再次风行各大网站的BBS。他在文中以红色经典《开国大典》油画为例,对民间恶搞和官方正搞的社会危害性作出对比分析。创作于1952的油画《开国大典》,因官方政治需要而被正搞了四次,每一次都要对油画的历史原貌进行篡改。1954年搞掉了画面中的一位政治人物,1968年又玩弄掉包手法,搞掉一位而换上另一位;1970年再次被正搞,要求再擦掉一个人。无奈这油画已经被搞两次,再搞难度很大,只好放弃篡改而改为临摹一幅。从此,临摹画取代了原画的位置,而原画被丢进仓库。1979年,这幅画第四次被正搞,"这次'搞'的要求听起来就很'搞':把这幅画恢复到第一次被搞之前,也就是恢复原貌。原作者已经去世了,他的家属不忍再糟蹋原画,所以最终还是请了画家来临摹。"

胡戈得出结论说:民间恶搞红色经典,不过是玩笑,读者不会信以为真;而官权正搞红色经典,却是基于政治需要而肆意篡改和歪曲历史,其一本正经的严肃面孔最容易误导读者。

近年走红的青年作家韩寒也写出《禁止恶搞才是最大的恶搞》的网文。他反对禁止恶搞的理由非常简单:我可以不赞成你的恶搞,但我要捍卫每个人恶搞的权利。他说:"恶搞就是公民的一种自由表达权,当这种自由表达并不触犯法律的时候,任何人都有恶搞的权力。……正如说话是人的自由表达权一样,任何人都可能说出反政府反人类的话语来,但绝不能让任何人在说任何话之前都去申领一个'说话许可证'。以条文的形式禁止恶搞,事实上正是对法律赋予每个公民自由表达权的恶搞和亵渎!"

是的,在"历代都行秦政事"的独裁中国,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明清"文字狱"再到中共的"割喉",禁令文化的传统延绵两千多年。每个朝代的意识形态统治,都是建立在正面灌输和反面禁令的基础上的。直到改革开放将近三十年的今天,虽然言论自由和多元包容已经成为普世的现代文明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在物质生活上日益现代化的中国,政治和精神仍然停留在前现代野蛮阶段,其最醒目的标志就是禁令横飞。

这种以行政法规为主的当代禁令文化,虽然具有依法行政的外观,但实质上是恶法治国,是滥用权力的人治传统。因为,中共衙门还是把文化娱乐市场当作自家的禁地,纵观这些衙门发出的诸多禁令,象中国古代的法制传统一样,大都是只有处罚而没有救济,只有政治正确而没有程序正义,只要求国民义务而不尊重国民权利。从道义上讲,它是公权力对国民人权的肆意侵害;从社会效果上看,它是对精神创造和多元价值的无情扼杀。

在我看来,要说对中国的恶搞,中共才是最大恶搞之源。它通过暴力革命恶搞到了政权,再利用话语霸权把恶搞变成正搞,把奴役称为解放,把禁言说成净化,把强奸民意说成自由恋爱。

即便抛开民间权利觉醒对官权禁令的反抗不谈,仅仅从文化产业的经济利益出发,"文化判官"的发号施令也实属愚不可及。在价值观和欣赏趣味日益多元化的今日中国,文化娱乐市场已成为赢利颇丰的行业,再霸道的禁令也很难落实。因为,媒体的生存和赢利,远比官方的"道德正确"更实惠,也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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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轉載自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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